財團法人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(以下稱本基金會)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稱個資法)第八條第一項規定,向 台端告知下列事項,請 台端詳閱:
一、 蒐集之目的、個人資料類別:
本基金會依據法務部公告「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」,並參酌行業特性、實際作業需求,以下列特定目的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台端以下類別之個人資料:
(一) 個人資料之蒐集之目的
○四○ 行銷。
○六九 契約、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。
○九○ 消費者、客戶管理與服務。
一〇一 調查、統計與研究分析。
一二七 募款(含公益勸募)。
一二九 會計與相關服務。
一五四 徵信。
其他 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申報。
(二) 個人資料之類別
C○○一 辨識個人者。(如:姓名、電話、性別、生日、電子郵件帳號、地址等)。
C○○二 辨識財務者。(如:銀行帳戶、信用卡號碼等)。
C○○三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。(如:身分證字號等)。
C○三六 生活格調。(如:消費品項等)。
C○五二 資格或技術。(如:學歷等)。
C○三七 慈善機構或其他團體之會員資格。
其他 捐款金額。
二、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對象、地區、方式:
(一)期間: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、或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期限,以期間較長者為準。
(二)地區:中華民國領域範圍內、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、本基金會業務委外機構所在地、與本基金會有業務往來之機構營業處所所在地。
(三)對象:本基金會、中央或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,如:衛生福利部、直轄市政府或縣(市)政府、業務委外機構、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、本基金會之附屬機構、本基金會合作推廣之單位、其他與本基金會有業務往來之機構、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監理機關。
(四)方式: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。
三、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,台端可就本基金會所保有台端之個人資料行
使權利及其方式:
(一)您可透過
客戶服務電話 / 07-7266096分機37(客服時間/週一至週五 08:30 ~ 17:30;12:30 ~ 13:30 午休、國定假日休息,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)
客服信箱 / careus @careus.org.tw
官網留言 / https://www.c-are-us.org.tw/volunteer/contact_us
郵寄 / 802612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306號11樓之2
向本基金會行使下列權利,並依個資法暨相關法令辦理:
1.查詢或請求閱覽(本基金會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)。
2.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3.請求補充或更正。如台端個人資料有所變更,請台端隨時以書面通知本基金會。
4.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
5.請求刪除。
四、 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:
若未提供、提供不正確或不完整個人資料,本基金會將可能延遲或無法進行上開目的所涉及之相關服務與作業,如:客戶服務等。
本告知事項之有關蒐集目的所列代號及項目係參照法務部公告之「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」所為分類,該等代號及項目名稱變更時,將隨同變更不另公告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