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對象
18 歲以上,設籍並實際居住高雄市,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,經社會局需求評估結果有家庭托顧需求者,且符合下列情況:
- 未接受長期照顧服務。
- 未接受全日型或夜間住宿照顧服務、日間照顧、居家服務或同性質之照顧服務。
- 未聘僱看護(傭) 。
- 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、教育費用補助。
- 經評估不適合安置於成人日間機構或日間作業設施者。
服務內容
運用家庭托顧服務員於家托員住所內,提供身心障礙者身體照顧、日常生活照顧與安全性照顧服務,及依受照顧者之意願及能力協助參與社區活動。
家托地點
- 高雄市岡山區(近空軍航技學院)
- 高雄市鳳山區(近熱帶園藝所)
- 高雄市三民區(近三民高中)
- 高雄市楠梓區 (近右昌國中)
- 高雄市旗山區 (近旗山轉運站)
補助標準
- 家庭托顧服務費
- 全日托:不分障礙程度,依家庭福利身份收費
- 每位服務對象每月補助以22天為限,超過日數需全額自費。
- 家庭托顧服務員本人之身心障礙者家屬,不得支領。
| 中收戶 | 一般戶 |
|---|---|---|
全日托 | 免收 | 114元/日 |
半日托 | 免收 | 57 元/日 |
- 受照顧者交通費:以受照顧者住家與托顧家庭之距離為計算標準,5公里以內每人每月補助420 元;5公里以外每人每月補助2,200 元。
- 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 每日最高8小時(時間可彈性調整,但不提供夜宿服務)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