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對象
- 15歲以上心智障者(領有智能障礙、自閉症、第五類及第六類慢性精神病手冊或併有以上障礙別之多重障礙者),且未同時安置社會福利機構、精神醫療復健機構者(接受夜間型住宿機構服務者不在此限)。
- 心智障礙者有意願、且經作業設施評估能參與作業活動每日持續4小時以上,每週至少20小時以上者。
- 經評估無法進入勞政單位庇護性就業服務系統,又不適合安置於成人日間機構的心智障礙者。
- 具生活自理能力與交通能力者。
服務內容
以作業訓練活動為主,文康休閒活動(休閒、體適能、社區適應)為輔。依照個別差異,訂定服務計畫,藉此培養生活自理、基本社會適應及自我倡議之能力。
收費標準
每人每月3,000元 ,中低收入戶酌減收費,另有發放作業獎勵金。
